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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處
科研處


科研處工作職責


一、制定全院科研發展規劃,經院長及主管院長審批後落實執行。

二、負責科研經費的使用審批工作。
三、負責全院各級科研項目的立項申請、階段檢查、結題驗收、成果鑒定、考核等工作。
四、組織各級科研成果獎的申報、初評工作。
五、負責全院科研成果統計工作,科技獎勵和科研檔案管理工作。
六、負責各級重點實驗室和科技研發平台的申報以及管理工作。
七、負責重點學科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學科建設規劃編制和績效考核,負責學位點建設與評估工作。
九、負責圖書館、實驗中心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生物樣本庫建設、運行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十一、負責倫理委員會、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的管理工作;負責學術委員會、臨床研究項目學術(審查)委員會、學科建設委員會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醫院科研領域學術講座、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負責臨床醫學博士後流動站和博士後工作站進站博士後的科研管理工作;負責院士工作站、慢病工作站、科技專家企業工作站的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