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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
人事處

一、制定醫院人事工作年度計劃、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醫院人才培養和人才引進,負責醫院人才隊伍和人才梯隊建設工作,包括人員招聘、在職學曆教育、培訓等内容。

三、負責優秀人才選拔、推薦工作。

四、負責一般人員因私出國管理及援外援疆人員選派等工作。

五、負責博士後工作站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院聘用制人員管理工作。

七、會同黨委組織部做好醫院機構設置與崗位編制工作。

八、負責醫院各類人員的職稱管理及崗位聘用工作。

九、負責醫院的薪酬管理工作,包括工資、崗位津貼、社會保險申報及繳納等工作。

十、負責辦理職工人事關系變動手續,包括調入、調出、辭職、退休及院内人員調動和崗位調整等工作。

十一、負責一般人員的獎懲和年度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勞動紀律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一般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的檔案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